公司治理报告指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有待培育
来源:集团总办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出版发行的《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7):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社会责任》披露,上市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上市公司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例如,通过关联交易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或者进行选择性披露和不公平披露,造成中小投资者与大股东之间、公司与社会公众投资者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从而导致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
员工在企业发展和运作中的参与、监督和分享未得到有效保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对沪市135家上市公司的抽样调查,77%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没有员工代表,而监事会中员工代表比例未达到1/3的高达59.2%。
债权人利益保护受到极大弱化,债权人往往成为破产程序中事实上的局外人。尤其是在地方政府保护下,破产欺诈难以得到纠正和追究,严重限制了银行对无偿债能力的债务人的影响。
环境意识淡漠。除了少数大企业外,目前上市公司环境治理的支出水平比较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多数上市公司的公益责任尚不强,尤其是在慈善捐款方面,部分上市公司表现冷淡。近九成接受调查的公司在2006年的捐款没有超过100万元,有40家上市公司的捐款数额为零。
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