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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召开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培训会议

来源:集团总部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6:31     作者: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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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集团在京召开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培训会议,邀请国务院国资委监督二局赵红严局长就《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37号令)进行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朱碧新出席并讲话,国务院国资委监督二局刘洪学处长、张晓红副处长,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所出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等出席培训会。会议由徐震总会计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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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红严局长从《办法》起草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权威解读,重点阐述了《办法》的八项主要内容:一个“追责对象”、两个“基本要件”、四项“追责原则”、十一类“追责情形”、三种“损失程度”、三种“责任类型”、五种“处理方式”、六项“工作程序”。赵红严指出,目前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已基本实现有章可循,在2020年底前,将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问责。此次培训内容丰富、主题鲜明,针对性强,既有理论概括又有案例分析,对集团下一步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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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碧新在会上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多个关于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制度和办法,将“严格责任追究”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推动中央企业逐步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朱碧新要求,集团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赵红严局长授课内容,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集团总部高级经理以上人员,在京各所出资企业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现场学习。所出资企业200余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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