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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规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律合规主办,1人

  风险内控主办,1人

  二、招聘要求

  1、法律合规主办

  【任职资格】

  1. 法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2. 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必要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岗位职责】

  1.参与开展法治央企建设,参与监督、检查、评价所出资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情况;

  2. 对集团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大经营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开展合规审查,审查总部合同及对外各类法律文件, 协助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

  3. 参与监督、检查、评价所出资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分析集团合规管理相关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

  4. 履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职责,参与完善合规义务识别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组织排查所出资企业合规风险,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合规清单,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出现合规风险及时预警;

  5. 参与规划、建设集团公司的法律宣传培训体系,并负责相关的培训工作;负责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和分析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风险内控主办

  【任职资格】

  1. 法律、管理、金融、财务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CPA、CFA、FRM等资格者优先。

  2. 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必要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岗位职责】

  1. 协助建立健全集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协助编制集团全面风险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制度,研究分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相关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

  2. 参与组织研究集团风控偏好体系,定期收集集团及各所出资企业各类风险信息,定期形成风险月报和风险指标监测报告,对重大风险及风险事件定期开展月会商,持续跟踪风险应对方案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

  3. 履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职责,协调、督促和推进有关重大事项;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所出资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 参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实现对内部风险的有效控制;

  5. 及时落实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内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专项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公告附表-高校毕业生应聘申请表.docx